中山大学2018年部门决算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中山大学是由孙中山先生亲手创立,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的重点大学。1924年,孙中山先生将国立广东高等师范学校、广东公立法科大学、广东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合并组成国立广东大学,并亲笔题写校训:“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1926年,为纪念孙中山先生,改名为国立中山大学。其后,广东公立医科大学等学院并入。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山大学与岭南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合并,成为一所以文理学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定名为中山大学。与此同时,两校的医学院合并,组建专门的医科院校,后又有广东光华医学院并入,几经扩展、易名,后定名为中山医科大学。2001年,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合并成新的中山大学。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如今的中山大学是一所包括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医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在内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五个校园,总面积达9.15平方公里,分别坐落广州、珠海以及深圳。广州校区南校园(康乐园)占地1.239平方公里,广州校区北校园(医科总部,位于中山二路)占地0.208平方公里,广州校区东校园(大学城)占地0.989平方公里,珠海校区唐家湾校园占地3.571平方公里,深圳校区光明校园占地3.143平方公里(选址红线面积)。

学校牢固确立学科建设的主体地位,推动各一级学科“入主流、立潮头、走出去”。为建设与世界一流大学相适应的院系和学科设置,通过院系调整和规划,做好顶层设计,集中资源,突破短板,助力学校由“文理医”优势向“文理医工”优势转变。学校现设文、理、医、工等共59个院系,还设有人文高等研究院、通识教育部、逸仙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和创业学院,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创业教育。

学校学科门类覆盖面广。截止2018年底,学校共有本科专业办学权130个,4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27个硕士专业学位(其中工程硕士共19个领域),4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8年,学校初步形成文理医工四大学科门类齐头并进的局面,已涵盖除军事学外的所有学科门类,是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学科门类最齐全的学校之一。

学校坚持科研条件建设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依托优势学科,聚集优秀人才,打造了一批具有中山大学学科特色的高水平科研平台。截至目前有 “光电材料与技术”“有害生物控制与资源利用”“华南肿瘤学”“眼科学”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南海海洋生物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家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AMOLED工艺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共建)、“国家新药(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中心、“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机构;此外,还拥有1个P3实验室、1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7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野外台站、3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1个卫生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公安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级登记实验室、35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70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3个广东省工程实验室、8个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8个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广东省重点智库。

2018年是中山大学落实中央“双一流”建设战略部署的关键之年,也是学校改革发展快速的一年。学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写好教育“奋进之笔”。学校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人才培养目标,以面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大平台、大团队、大项目“三大建设”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践行“四个服务”。学校对标党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坚持综合改革问题导向,突破事业发展“天花板”,着力构建与世界一流大学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提高人力资源效率,提高办学质量。2018年,学校立足中国特色,矢志世界一流,坚持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办学,大平台建设进展喜人;生源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上升;学科布局更加优化,文理医工融合发展的基础更加扎实;“人才蓄水池”成效显著,人才强校的势头凸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学校部门决算反映中山大学本级、深圳校区、原后勤集团独立核算非法人单位和教学服务中心的经费收支情况。

二、中山大学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

2: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

 

3: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

4: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决算报表说明

(一)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学校2018年度收入总计852,165.7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01,241.90万元,增长13.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328.31万元,事业收入增加37,222.19万元,经营收入减少255.01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22.2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44,968.69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比较增幅较大。财政拨款收入259,260.97万元,占学校收入的30.42%,比上年增加19,328.31万元,增长8.06%。主要为高等教育拨款、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拨款和住房保障支出拨款的增长。教育事业收入139,009.60万元,占学校收入的16.31%,比上年增加19,605.74万元,增长16.42%。主要为实验室收入等其他教育事业收入的增长。科研事业收入为216,820.75万元,占学校收入的25.44%,比上年增加17,616.46万元,增长8.84%。增量较大的项目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其他收入235,688.66万元,占学校收入的27.66%,比上年增加44,968.69万元,增长23.58%。其中,非同级财政拨款161,472.60万元,较上年增加32,562.52万元;利息收入40,470.71万元,较上年增加4,463.38万元。

学校2018年度支出总计907,243.0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75,661.51万元,增长24.0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4.20万元,教育支出增加172,009.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1,371.9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95.8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976.42万元。

(二)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说明

学校2018年度收入总计852,165.7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59,260.97万元,占总收入的30.42%;事业收入355,830.35万元,占总收入的41.76%;经营收入731.56万元,占总收入的0.0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654.25万元,占总收入的0.08%;其他收入235,688.66万元,占总收入的27.65%。

(三)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说明

学校2018年度各项支出总计907,24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780.90万元,占总支出的61.92%;项目支出344,730.60万元,占总支出的38.00%;经营支出731.56万元,占总支出的0.08%。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04万元,占总支出的0.03%;教育支出876,577.05万元,占总支出的96.62%;科学技术支出8,465.27万元,占总支出的0.9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83万元,占总支出的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3万元,占总支出的0.01%;住房保障支出21,761.84万元,占总支出的2.40%。

(四)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学校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242,05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19.96万元,占总支出的63.51%;项目支出88,335.63万元,占总支出的36.49%。具体包括:

1.高等教育(2050205),2018年度决算数为219,216.61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长6.03%。主要原因是2018年高等教育拨款比2017年增加。

2.出国留学教育(2050601),2018年度决算数为2.97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拨款。

3.来华留学教育(2050602),2018年度决算数为1,612.93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降低26.23%。主要原因是2018年来华留学教育拨款预算执行较为缓慢。

4.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2018年度决算数为962.38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降低22.06%。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关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较为缓慢,未能及时支出。

5.机构运行(2060201),2018年度决算数为1,575.77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长18.58%。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末结转数在本年支出。

6.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2060204),2018年度决算数为5,903.69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降低8.33%。主要原因是2018年设备拨款金额较大,进口设备购置周期较长,未及时冲账。

7.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2018年度决算数为985.80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降低50.53%。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拨款,2017年年末结转数在本年支出。

8.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2079903),2018年度决算数为95.83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5.8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拨款。

9.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2018年度决算数为86.03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一致。

10.住房公积金(2210201),2018年决算数为5,981.00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长20.15%。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拨款比2017年增加1,003.00万元,增长20.15%。

11.购房补贴(2210203),2018年度决算数为5,632.5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增长42.20%。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房补贴拨款比2017年增加1,000.00万元,且2017年年末结转数在本年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决算收支表中的“科目名称”和“科目编码”是指在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中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的各项内容,是综合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分类,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01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小学教育(2050202):反映的是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3.初中教育(2050203):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4.高中教育(2050204):反映的是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5.高等教育(2050205):反映的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6.出国留学教育(2050601):反映资助出国留学生的支出;

7.来华留学教育(2050602):反映资助来华留学生支出;

8.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反映除教育事务管理、普通教育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9.机构运行(2060201):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0.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2060204):反映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及野外台站的支出;

11.专项基础科研(2060206):反映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

12.其他基础研究支出(2060299):反映其他用于基础研究工作的支出;

13.社会公益研究(2060302):反映的是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4.高技术研究(2060303):反映的是为解决事关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等重大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而开展的研究工作支出;

15.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03):反映的是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16.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学技术奖励、核事故应急指挥、对已转制为企业的各类科研机构补助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7.文物保护(2070204):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9.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行业医院(2100210):反映除卫生、中医部门外的各部门、国有企业所属医院的支出;

21.能源节约利用(2111001):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2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2150210):反映用于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23.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200199):反映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方面的支出;

24.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提租补贴(2210202):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6.购房补贴(22102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收入科目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高等学校当年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其他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主要包括普通高中学费,普通高中住宿费,高等学校学费,高等学校住宿费,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和考试考务费;科研事业收入主要包括除教育部财政科研拨款以外的中央和地方科研经费拨款,以及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高等学校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高等学校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租金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和存货盘盈收入等。

(三)支出科目说明

1.基本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4.经营支出: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