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道路。
(二)基本原则:始终把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大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和发展教职工权益,为工会组织更好地服务教职工创造条件。
(三)目标任务:以教职工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有效覆盖面,增强工会的代表性;不断提升组织教职工、引导教职工、服务教职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切实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让教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是“教职工之家”。
二、加强党委对工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会工作领导责任。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要明确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制度,从上到下形成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工会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双重领导。
(二)建立健全党委定期研究工会工作制度。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要建立和完善研究决定工会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工会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应该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每年都要专题研究工会工作。
(三)完善工会工作领导体制。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工会工作,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党员负责人应该考虑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
(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应建立党委、工会等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学校(院)在研究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请工会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
(五)建立党委群众工作考核制度。把工会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绩效目标考核,把工会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
(六)建立健全党建带群建制度。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要把群团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把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
三、推动工会组织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要重视发挥工会组织团结广大教职工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工会要主动协助党政做好协调工作,在全面履行参与、维护、建设、教育四项社会职能的工作实践中,努力创新机制。要了解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积极探索工会工作新的载体、途径和方法,努力从内容、方式、制度等方面逐步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具有时代特点、符合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和广大教职工实际需求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
2.全面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工会要紧紧结合自身职责,深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和教职工技能大赛,加强和改进组织协调、示范引领、检查评估、评比表彰、宣传推广等,提高教职工的参与率和受益度。积极引导教职工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树立良好的教风、医风和校风,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3.加强“教职工之家”建设。学校党政要把建设“教职工之家”的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二级学院(单位)党政也应大力推进党政工共建“教职工小家”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凝聚力,以创建“模范教职工小家”为工作重点,以服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为目的,围绕校(院)中心工作,组织、团结教职工积极参与校(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使之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二)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要支持工会组织加强服务广大教职工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1.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校(院)两级工会要积极参与推动学校各项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善于应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维权,做到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相统一,及时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经济、劳动和健康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2.加强服务教职工工作。工会要坚持为教职工办实事,热心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使“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完善工会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教职工互助互济事业,增强教职工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校(院)两级工会要加强工会活动室和各种业余社团的建设,根据教职工的需要举办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讲座和培训,适时开展各类健康文体活动,增强教职工身体素质。
3.支持和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校(院)两级工会要支持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女教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和家庭文明建设。
(三)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要推动工会组织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工会组织要从广大教职工思想实际出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工会各项活动中,通过务实管用的载体,深化教职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职业道德为重点,在教职工中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
2.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要重视发挥工会组织引导广大教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充分发挥劳模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工会组织深化“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巾帼文明岗”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三八红旗手”、“和谐家庭”等推荐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科学精神的传播者。
(四)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要积极推动工会组织建设和改革创新
1.深入推进工会组织改革创新。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会改革创新,着眼于满足广大教职工的需求和多校区办学条件下工会组织建设的需要,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统筹谋划、积极探索,认真研究推进工会改革创新的思路和举措。校工会要加强对二级工会的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准确把握工会工作规律;加强研究骨干队伍建设。
2.深入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巩固已有的组织基础,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工会提质达标;依法推动各单位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学校各系列教职工纳入工会大家庭。
3.弘扬网络新媒体正能量。融入“互联网+”时代,大力开展工会网上工作。深入推进工会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的多个工会工作信息系统,建立与人事、财务系统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统一完整、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工会综合管理平台,提升工会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工会网上舆论阵地和网宣队伍建设,亮出工会旗帜,发出工会声音,表明工会立场,弘扬网上主旋律,掌握舆论主动权。
四、支持工会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
1.创新和完善“教代会”和“工代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行政和工会要把创新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政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每年一次的“教代会”和“工代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制度,充分保证教职工代表对校(院)改革方案、发展规划、重要规章制度、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讨论通过、审议评议、民主监督的权益,认真落实教代会代表提案。
2.畅通民主沟通渠道。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和行政应支持工会更好地畅通民主沟通渠道,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时更加重视听取“双代会”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校情通报会机制,让教职工更多了解和广泛参与学校的改革发展;坚持“双代会”代表团团长、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和“双代会”代表巡视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在“双代会”闭会期间源头参与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建言献策的作用。
3.继续推行和完善校(院)务公开制度。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行政要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上认识校(院)务公开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工会在校(院)务公开中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全面推行校(院)务公开制度。各级工会要找准位置,发挥特色,自始至终参与校(院)务公开的全过程,积极配合党政做好校(院)务公开工作。
五、加大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一)保障工会工作经费。健全稳定规范的工会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保证学校行政拨款,将工会工作经费列入学校财政年度预算。
(二)加强工会活动场所建设。统筹管好用好现有的教职工活动阵地和设施,加强“教职工之家”的建设,各二级单位也应该给与本单位工会开展活动和“教职工小家”建设提供支持和帮助。
六、加强工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工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在教职工中威信较高的同志,推荐作为工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人选考察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结构合理,基层一线代表人士的兼职比例应该适当增加。尊重“双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结果,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稳定。
(二)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应将工会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分级负责、分系统落实。重视从一线队伍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工会干部队伍,推进工会干部跨系统多岗位交流,加强工会组织与党政部门干部双向交流,把工会工作岗位作为提高干部做教职工工作能力的重要平台。
(三)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学习,建立考评机制。工会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能力素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把工作重心放在广大教职工身上,竭诚为教职工服务。探索建立符合工会工作特点的工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评机制。